海口市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補貼
一、政策依據
1.《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瓊財社規[2024]6號);
2.《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關于印發<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瓊人發〔2025〕71 號)。
二、補貼對象
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含用工企業組織勞務派遣人員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其職工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按規定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含1年,下同)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按月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均認可為繳納社會保險費,下同),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培訓對象的年齡為16周歲至60周歲且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申請條件
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含用工企業組織勞務派遣人員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其職工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初級國家職業資格及(職業技能等級五級)以上培訓課時不低于65課時,專項職業能力培訓課時依照《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關于修訂海南省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培訓課時的通知》(瓊人發函[2022]15號)的文件確定。
四、補貼標準
(一)培訓后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
初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五級證書)補貼1500元/人;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四級證書)補貼1800元/人;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三級證書)補貼2200元/人;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二級證書)補貼3500元/人;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一級證書)補貼5000元/人;
(二)培訓后取得海南省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補貼標準:按15元/人課時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元/人。
(三)培訓后取得特種行業操作證的補貼標準:1000元/人。
五、補貼期限
培訓機構在學員取得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可向經辦部門申報補貼。
六、申請材料
企業或企業依托培訓機構應于培訓開班前,向業務經辦部門提交開班申請材料,經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同意后方可開班。企業在職工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之日起 12 個月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組織職工崗位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合格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
(三)考勤記錄。
(四)企業或培訓機構開具的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或稅務發票。
七、辦理時限
8 個工作日審結(不包含公示和撥付)。
八、辦理地點
1.線下申請:可向區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交申請;
2.線上申請:可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
(https: //wssp.hainan.gov.cn)首頁“搜索”欄輸入“職業培訓補貼申領”選擇辦理地區(開班申請經辦機構所在區域),根據要求完成申請程序。
九、咨詢電話
0898-65230330(市人力資源開發局)
0898-68666725(秀英區就業中心)
0898-66890923(龍華區就業中心)
0898-65875270(瓊山區就業中心)
0898-65303335(美蘭區就業中心)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